为进一步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,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,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培养、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,按照“谁评价、谁负责、谁发证”的原则,企业、技工院校可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,政府主要做好开发职业标准,对评价主体进行监管服务等工作。
一、指引流程:
1、大中型规模,珠海重点产业的可放宽;信誉良好,无违法违规、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。
2、评价对象为企业职工。
3、工种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(http://www.osta.org.cn)查询,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(2015年版)》中技能类(第3、4、5、6大类)职业(工种)。
4、备案资料提交给市考试院,有模板,市局初步审核没问题,在省系统提交备案申请,根据申请,考试院会安排专家到现场审核评估,符合条件的发放备案函(市局负责审核资料的全过程)。
市考试院联系电话:
龙志球:2263199、13411366413(主要负责人)
刘 婧:2262901、13823085828
廖 铭:2527997、18023056731
5、企业实施技能等级评价,申请补贴。
二、查询职业工种流程补充:
1、登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(http://www.osta.org.cn)
2、点击“职业分类系统”
3、大类包含中类,中类包含小类,在第3、4、5、6大类职业(工种)点击查询企业技能认定的工种【编号解释:03(大类)-01(中类)-01(小类)】。
4、如果不知道岗位属于哪个工种,可以在右上角搜索。
附件一:(珠人社规〔2020〕5号)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“广东技工”工程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.doc
附件二:珠海市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(第二版)d.doc